事情是这样子的:上个礼拜四我开车经过路口,拐弯时与自行车发生了擦碰,轮胎压到一位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女性的左脚,报警后警察来了,见她问题不大,就跟我说让我认全责吧,否则还要调监控扣车很麻烦,我就同意了。然后警察开了验伤单让她去看脚,让我们第二天去交警队事故科去处理。第二天去了后,她说肩膀又有点痛,于是警察又开单让她去看肩膀。礼拜五晚上她在看肩膀的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据她自己说她之前并不知情,也是刚刚才知道自己怀孕了),但是前一天已经拍了X光了可能对胎儿有影响。现在她的说法是等明天上午看完妇产科医生后,再跟我谈怎么解决。
我的疑问是:这种X光对胎儿可能造成的影响,我应该负责任吗?如果她的胎儿在妊娠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要我负责,这合理吗?或者如果她因此打掉胎儿,我又该负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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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鱼问水,向马问路,
向神佛打听我一生的出处。
而我呀,
是疼在谁心头的一抔尘土?
※ 来源:·日月光华 bbs.fudan.edu.cn·HTTP [FROM: 116.23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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