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超级懒惰的下属,除了会拍马屁一无是处。


合同快到期了,最近被我抓住个小把柄,两次出差外地的手撕出租车票居然是连号的,我日啊,作假也不会啊。


好像根据劳动法这么点小差错是不足以开除人的,是赔钱让他滚蛋还是等合同到期自动解约好?


赔钱让他走人的话根据服务年限是怎么个赔法,另外去年的年终奖还没发,现在开人的话年终奖还是应该给他的吗?



求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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