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一个独家委托的房子,在文化花园,这个房子的上家是做生意的福建夫妻
房子里面有抵押贷款300多万(不是房贷,是把整个房子抵押给银行得到的贷款)
中介说这个房子可以做资金监管,就是找一个第三方,即上海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把钱打入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付给银行,然后等所有房款都付给银行了,银行就取消
抵押,房子产证过户,房东在这其中接触不到钱
在这里不得不说我是一个专门被人宰的包子,因为我一个亲戚是做中介的,她表示可以
帮我把关,谈的时候是她以及她老板跟那个独家委托的中介进行交流的,然后我亲
戚的老板就一力保证这样做非常安全,催着我签约,在新政房价涨的心理预期煎熬下,3
月4日下午,上家不在场的情况下,我跟中介就签了居间协议和中原地产的房地产买卖合
同,然后再由中介拿给房东去签字,上面写了款项交付是实行资金监管,并当场交给中
原地产5w意向金。
3月5日,在我的催促下,中介打出了那个统一的黄皮买卖合同,里面写明是上下家各付
税款,但是没有写交付钱款是资金监管,另外打了一张A4纸做补充协议,写明
1、上家是到手价
2、如果遇到新政出台,个人所得税缴纳差额的20%,双方解除合同。
当天晚上我们赶到杨浦房地产中心进行审税,上家到场后,表示不能做资金监管,并表
示这个房子是公司资产抵押,并且他的名字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买卖合同是他妻子签
的,他当场跟中介吵了起来发生冲突,然后就离开了,我没有拿到上家的联系方式。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房子非常危险,我应该怎么办?如果上家说出要解除合同,他就要
承担违约责任,付房款的20%,所以他不会说。同理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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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日月光华 bbs.fudan.edu.cn·[FROM: 218.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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