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ezejean毛毛|西洋菜街Employees 曾轶可小说处女作《与大叔恋爱》。。。。。。。 2013年08月28日15:43:54 星期三

曾轶可:与大叔恋爱


我要做这世界上最酷的事。


我念书。


从高中开始,我的每一个年级都在不同的国家:高中三年分别在法国、意大利、波兰;

大学四年,从缅甸、印度、希腊到美国毕业。这很酷。


我抽烟。


可我不抽中南海、万宝路、黑猫、圣百年、船长,我抽水烟。这种起源于古老波斯,混

迹于印度、尼泊尔的神秘吸吐装置让我无比着迷。抽它时我甚至不觉得我在抽它,嗯。

我在吻它。当别人怀揣着一包包香烟在各种场所流连时,我每天都背着那绿色的沉重的

玻璃水烟器跟他们做着同样的事情。这无疑给我的生活增加了不小的难度,可我乐意,

因为,这很酷。


对了,我是女生,我头发很短。这,很酷。


下面要讲的这件事情,对于耍酷的我,简直要了我的命。我做了这辈子从没做过的,以

后不会再做的,现在觉得是最老土的一件事。最好关了灯,听我说。


大四的时候,我在纽约学服装设计。同时,我在无止境地恋爱,然后去无止境的party。

因为无止境的party,又开始无止境地恋爱。记得那天晚上,是全纽约市的名流派对,准

确来讲,是gay圈的名流们。你知道,学时尚设计的人一般没有明确的审美标准。不屈从

于明确的流行走向,无需明确的条条框框,所以,很顺利成章地没有了明确的性取向。

我喜欢这群朋友。


晚上十点,我准时来到这个拥有超大泳池,装潢古老而前卫的多层酒吧,与我的朋友会

合。由于之前已经约好的统一着装风格——暗黑与闪耀并存,所以我们很容易地找到了

彼此。聚集在泳池旁,黑暗中却闪光的一群,就是我们。


派对马上开始。我们一边交谈喝酒,一边注视着泳池旁的一根钢管,一个穿着裸露却不

失气质的男生站了上去,开始了热舞和无穷无尽的对台下的身体诱惑。诱惑本身是带着

目的的,由眼神打前站,拥抱调升气氛,用亲吻来升华,用床来实现这个目的。party就

代表了诱惑本身。不多不少,我喝了三杯sex


on the beach后,眼神开始迷离,没有目的地停留,只是观察,没有猎取,因为没有猎

物。


这时的音乐声,”crucify my love, if my love is blind. crucify my love, if it 

sets me free……”


free,自由,到底什么是自由?


正在我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感觉有人在慢慢靠近我。


没看清他的样子,没听到他说话,可是他的香味已经慢慢侵入了我身体的毛孔。这香味

,不是任何熟悉的大牌香水,是那么独立而沉稳,又让人觉得隐隐作痛,像一个老牌的

摇滚乐队在唱着一首遗书一样的歌曲。一双手在我肩上轻轻划过,随后一杯酒悬在了眼

前,我莫名其妙熟练地接过它,然后熟练地找准了方位跟黑暗中送我酒的这位男士干杯

,一饮而尽,骄傲地显示出中国小姐的风范。


等我清醒地开始打量这个跟我有一杯之缘的先生,他的年纪让我想起我父亲。失望,噢

不,反正出现在这个party的男生的性取向也不是女人,没什么好失望的。正准备开口sa

y hi的时候,却怎么也打不开嘴唇。他用他的嘴把我的问候扼杀在了摇篮里。他吻我了


我抗拒,他松开,又上前,从额头开始从上往下三个吻之后,尽管心还在抗拒,四片嘴

唇已经交融在了一起。温柔的,酒味的,欲进还退的,试探的,旋转地,合二为一的。


我们的双手合并在一起慢慢滑落,我的手穿透他的衬衫,他的手穿透我的背心,继续滑

落。随着音乐我们开始摇摆着穿梭在酒吧。摇去吧台时,我们随手拿了一杯酒,喝下;

摇去舞池时,我们变成了一对浪漫舞伴,潇洒;最后摇摆进了泳池,我们彻底地俘虏了

对方,融化。在昏暗的灯光下,似乎这个party已经诠释了全部自由,关于性别的,关于

年龄的,关于初遇的。


当新的阳光照进我的房间时,我意识到新的一天开始了。那位中年男人的身影像个坏旋

律,在我脑海不停回放。于是我开始在心里重复所有party里那条不成文的准则:遇见就

意味着离别,遇见就意味着离别,遇见就意味着离别。


洗了澡,吹干头发,换上干净的衣服去学校整理论文。晚上还有一个party,我得在这之

前做完今天所有的论文研究。作为一个天才学生,座位右上贴着的座右铭赫然写着:会

玩必会学。噢,今天的水烟用量是平时的两倍,好像有种思念类似物在渴求它。


夜幕降临,今晚的party开始了,可我还沉醉在昨晚,突然有一瞬间厌恶了跳舞和狂欢,

索性躺在沙发上喝酒,而后喝空了面前桌上的所有酒。隐隐约约看到有一个白衬衫的中

年男子向我走来,是他,大叔。我试图站起来,可我已经站不稳了。快倒下之时他抱起

了我,朝酒吧外面奔去。闻到熟悉的香味,情不自禁在他臂弯里开始猛烈地呼吸。


现在我没有问他去哪里,就像昨晚我没有问他是谁。言语是留给陌生人的,我想,而我

觉得他如此熟悉。“吻我吻我吻我……”他一边抱着我在跑,一边对我低头耳语着,没

记错的话,这是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吻他,我用指尖轻轻地抚摸着他。当他的皮肤开

始升温,眼神开始炽热,慢慢地,我靠近,献出了今晚唯一的吻,看着他脖子上淡红的

唇印。我也开口说出了对他的第一句话:带,我,回,家。


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某一个钢铁涂鸦门后,是他的家。巨大的画板直立在客厅,画上有一

位弹着吉他的女人,温婉而坚决,好像吉他是她的武器。屋顶水晶灯的帘子勾勒出了一

个浴缸,紧接着一张圆床。床边一把吉他,一包香烟,一个笔记本,上面过于清秀整齐

的字体跟整个房间有些格格不入。


他把我轻轻放在床上,然后自己躺下来,放了一张年代disco,留了一盏夜灯。他从背后

环绕着我,慢慢靠近,呼吸的热的空气被吐在我耳廓,清晰而麻木。慢慢地我开始期待

,他突然把头像小孩一样靠在了我肩上,均匀地呼吸,貌似准备拥我入眠。


“你什么都不打算做吗?”我问道。我像一波被喊停的潮水,翻滚着又不得不下沉。


他做起来,关掉CD,拿出了电脑,连上音响,抽了根烟,放了一首Air Supply的making 

love out of nothing at all。


I know just how to whisper, and I know just how to cry, I know just where 

to find the answer and I know just how to lie……”


他让歌曲给了我答案。


我听着歌,看着他有岁月痕迹却依旧不羁的侧脸走神。一曲放完,我偷偷地试探,问:

“你喜欢我吗?”


他敲打了几下键盘,一首Bruno Mars的love the way you are随着鼓点轻轻蔓延。


“cause you’re amazing, just the way you are……”


这个男人的心思被毫无保留地唱出来,我沉醉在这特别的回答方式里,靠在他腿上,睡

着了。


第二天醒来,第三天醒来,第四天醒来,第五天醒来,第六天醒来,都是在他的床上。


嗯,我们在一起七天,睡了七天,互相拥有了七天,欢笑哭泣了七天,其实就是,恋爱

了七天。


在这七天里,你从来不会知道他有多特别。


当年轻男生送我项链手表时,他送了我一把镶着贝壳的吉他。


当年轻男生带我去游乐场时,他在海边租了一艘帆船。


当年轻男生对我信誓旦旦时,他说:“我们会一起去那个地方。”


当年轻男生追问着我爱不爱他时,他每天都会跟我说“我爱你”。


而当年轻男生对我说:“我们分开吧。”他说:“我已经结婚了。”


然后给我留下了一幅画。画中,一个翠绿的小岛上有一栋白色的房子,房子的门前有七

棵植物,代表了植物生长周期里不同的成熟状态。他把自己画在了最成熟的那棵植物旁

,他手里握着水壶,在细心照料着它。他的眼光却停留在最小的那棵幼苗旁,等待它长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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